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抑制房地产市场异常暴涨:依靠制度的力量

发布时间:2021-06-09
  成交量下降,但成交价未降,这是北京等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大致状况。一些人预期的房价走低局面并未出现,房价在众人的猜测、观望中进入一种僵持状态。

  而在本轮房地产调控政策推出之后,市场的反应不尽相同。一些人对于调控的前景,存在一定质疑,其中之一即认为如此强度的调控政策难以持久,一旦阶段性政策退出,房价的反弹或将更为凶猛。在这种情况下,完善和健全相关制度,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。

  实际上,仔细研究本轮调控的相关细则,在贷款政策等方面,主导思路与2008年以前的调控手段一脉相承:二套房提高首付款比例,贷款利率上浮等,都不是创新之举。但之前的调控为何没有收到预期效果?一方面,在突如其来的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,宽松的货币政策成为必须之选,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由此匆匆中断,且在宽松货币政策等应急方略的影响下,房价从容反弹。另一方面,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制度建设还不健全,在制度缺失的情况下,调控手段的落实存在着现实的难点。

  在这种情况下,反思过去几年房地产市场每过一段时间就出现的较大波动局面,解决途径清楚地指向了房地产相关的制度改革——土地制度、房地产税收制度、保障房制度等等,都必须面对市场提出的调整诉求。 

  就土地出让制度而言,解决地方政府土地财政问题,是必须破解的问题。一方面,需改变地方政府垄断土地市场的现状。另一方面,改革“价高者得”的土地竞价方式,遏制地价催高房价的情况。北京的土地新政就改进了以往只是“价高者得”的挂牌出让方式,更多采用“综合条件最优者得”的综合评标方式,即招标出让方式。其中,地价在综合评标中所占的比重,从过去的50%下降到25%。自1999年我国开始建立健全土地招拍挂制度以来,土地出让的公平性难题得到破解。但与此同时,房价过度上涨的背后,也显示出招拍挂制度“价高者得”的不合理之处。人们期待北京的探索能找到一个更完善、更合理的土地招拍挂制度。

  还有,逐步完善差异化的房地产市场建设,尤其对于低收入群体,采用保障性住房的方式予以解决。5月19日,来自住建部的消息令低收入人群多有欣慰。住建部近日与各地签订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,要求各地确保完成2010年工作任务,而按要求,2010年全国共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580万套,改造农村危房120万户,均比去年有较大幅度增加。在保障性住房的制度建设方面,必须清楚地认识到,保障性住房是社会救济的一种方式,其救济产品亦属社会稀缺资源,只有最需要救济的那个群体,才能够享有这种救济。因此,在保障性住房的居住资格、收入增长后的退出方式等方面,亦需相应的制度措施。

  只有在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的前提下,相关的房地产调控手段才能够真正落实到位,而抑制房地产市场异常暴涨,防范房地产泡沫加大对我国经济造成的伤害,以及解决普通居民住房保障等难题,才能得到根本解决。本报评论员 董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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